振華照明感謝2016-2018年光伏發電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
2016-2018年光伏發電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。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通知,經國務院批準,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,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
會計網訊 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《關于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6〕81號)。
經國務院批準,繼續對光伏發電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。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,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文到之日前,已征的按本通知規定應予退還的增值稅,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。
山西太陽能路燈廠振華照明001
振華照明感謝國家給涉及光伏的企業創造了極為優越的市場環境,我廠本著響應國家號召,提倡節能環保的形勢。努力回饋社會。大力加強研發和設計,給客戶做出優質,性價比好的產品。